剛開始從CSR了解企業責任(是一種道德或意識形態理論,主要討論政府、股份有限公司、機構及個人是否有責任對社會作出貢獻。),是基於商業運作必須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想法,企業除了考慮自身的財政和經營狀況外,也要加入其對社會和自然環境所造成的影響的考量。
因此編寫CSR報告同時將利害相關人關心議題(包含同仁、消費者、合作廠商、鄰近社區、與自然環境等。)進行分析風險,並將環境污染指標級及人員關聯屬性等也寫入,就成為CSR報告書.
因此ESG除了將上述的說明更加入永續概念,同時也是企業經營績效及投資市場的投資標準。
然而永續概念是利用SDGs所列出永續發展細項目標,以供ESG執行。
所以將CSR企業責任報告書加上ESG永續觀念並以SDGs指標來組成一份永續報告書.
在金管會進行企業管理3.0要求下,以GRI (目前為G4版本)永續性報告架構進行編寫,而現行永續報告準則另外也有SASB&TCFD,相關準則指標說明如下:
- GRI 準則:以利害關係人為主
全球永續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2016 年推出的永續報告書編寫架構,報告主要溝通對象為所有利害關係人(包括員工、客戶、供應商、政府、股東等)。GRI 包含「一般揭露」準則,像是永續組織概況、利害關係人溝通實務,以及「特定主題」揭露準則,要求組織提供對經濟、環境及社會的衝擊資訊,像是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客戶隱私權保障。 - SASB 準則:以投資人為主
由美國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發展出來,以「投資人」為主要溝通對象,更聚焦在投資人關注的主題,會比 GRI 準則更強調可比較的量化指標。此外,SASB 準則是從產業角度來識別重大性議題,共分成 11 個產業別、77 個行業別與 26 個永續議題類別,在各議題下,再訂立各自的衡量指標、計算方式。例如:溫室氣體排放量,半導體業被要求揭露「全氟化合物」的排放量,農業則不必。揭露訊息也因應產業特性著重不同面向。舉例來說,運輸業的重大議題是「員工健康與安全」,金融業則是「風險管理系統」。 -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以投資人為主,更在意氣候風險
2015 年由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所發布,跟 SASB 一樣以「投資人」為主要溝通對象。TCFD 著重氣候變遷對公司潛在的財務影響,要求企業揭露與業務活動相關的氣候風險、機會,以及應對措施。比方說:水資源缺乏將攸關半導體業的存續,台積電 TCFD 報告書就提到,投資 16 億元在節水及水回收設備,提升極端氣候的應變力。
參考資料來源:https://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65390
因此企業在編寫CSR報告同時,依據其報告利害關係人的要求進行編寫,或是主要利害關係人的種類與性質來決定採用準則,有了編寫報告的主軸後就開始進行報告內容的條列展開,將指標逐列應用到企業的產業別,再來將利害關係人的重大考量面作為報告起始的起頭設定指標及對策目標,如此才能快速將架構定義起來,接下來就是報告內容揭露程度及邊界範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