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法規,想必大家都會談到是最低標準,而我所談的優於法規的作法,對於企業而言是優還是憂,首先優於法規當然就不會在乎法規如何調整,對此,也就是說好還要更好的信念在推行企業管理營運,而ESG的做法其實在把評分較低的企業分類到在法規紅線遊走的企業,而這些企業必須要多擔負成本在經營方面,而評分較高的企業在投注資金方面不會少於評分低的企業,相對的在經營方面早先一步起跑(被影響的風險較低而已),對於客戶而言選擇方面也會增加評分較高的企業來加以增加投注及購買力道,同時也使企業的收益提高(願意投注在此綠色商品開發),但也讓評分低的企業看不到車尾燈.
而評分較低的企業除了在客戶端要求項目優先排在前面執行之外,其餘依據法規基準維護執行,這大部分客戶都是以歐美等地區為主,而亞洲地區目前也尚在原地踏步,反觀那些大力推行ESG的國家對於事業單位的場所環境及人權及經營方面,提倡降低或是減少方式來改善問題,不免在幾個議題方面(例:環保與財務)打轉,而這些國家思考到最終目的就是給在地球生活圈的生物可以好好活下去,藉由抽取企業的經營稅金來協助生態永續,當然企業在被抽取高額稅金同時,相較評分低的企業就是一直被抽,反觀評分高的企業在避險方面提早一步準備,也就被抽得稅金相對較少,或是已經可以從中再賺一筆回來,一來一往就可以填補之前付出的成本,有興趣可以估算以碳稅的方式來衡量是否有其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