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DGs所設定17個指標當中,關於到環境教育有關聯的項目及指標說明如下,在各項指標當中可設定企業環境教育的項目,並且同時也可設定為企業目標條件,來平行展開指標可行性,搭配利害關係人期望指標(當然一開始編寫報告書時就應先完成期望指標才能逐項設立課程階段),及執行回饋目標作為報告書的成效呈現.

SDGs 2消除飢餓:促進永續農業確保糧食安全並達到消除飢餓(初期可設定廚餘量減量或是完食指標,也可利用家庭日活動等搭配友善環境計畫推廣)

2.1 2030年前,消除飢餓,確保所有的人全年都有安全、營養且足夠的糧食,特別是窮人和弱勢族群(包括嬰兒)。

2.2 2030年前,消除所有形式的營養不良。包括:2025年之前達成為五歲以下兒童發育遲緩、消瘦訂定的國際目標,並解決青少女、孕婦、哺乳婦女以及老年人的營養需求。

2.3 2030年前,使農村的生產力與小規模糧食生產者的收入皆翻倍成長,尤其是婦女、原住民、家庭農民、牧民與漁民,作法包括讓他們安全及公平地獲取土地、生產資源、知識、金融服務、非農業就業市場及增值機會。

2.4 2030年前,確保建立可永續發展的糧食生產系統,實施可增強生產力、具彈性的農作方式,協助維護生態系統,強化適應氣候變遷、極端氣候、乾旱、洪水與其他災害的能力,並逐步改善土地和土壤品質。

2.5 2020年前,維持種子、栽種植物、家畜以及與他們有關的野生品種之基因多樣性。包括透過國家、區域和國際層級的政策,妥善管理多樣化的種子和植物銀行,並促進基因資源與相關傳統知識利用,產生的好處依照國際協議公平地分享。

2.a 透過加強國際合作,提高在鄉村基礎建設、農業研究、推廣服務、科技發展、動植物基因銀行上的投資,以改善發展中國家的農業產能,尤其是最低度開發國家。

2.b 根據杜哈回合貿易談判(Doha Development Round)的共識,糾正並防止全球農業市場的貿易限制和扭曲,包括消除各種形式的農業出口補貼和具同等效力的出口措施。

2.c 採取措施,確保糧食商品市場及其衍生品正常運作,並促進及時獲得市場資訊(包括糧食儲備量),來抑制極端的糧食價格波動。

SDGs 6潔淨水與衛生:確保環境品質及永續管理環境資源(可制定一滴水的再使用的永續循環次數,污染防治措施改善等)

6.1 2030年前,實現所有人均能普遍和公平獲得安全且可負擔的飲用水。

6.2 2030年前,讓每一個人都享有合適且平等的衛生設備,並杜絕露天大小便行為,特別注意婦女、女童及弱勢族群的需求。

6.3 2030年前,透過減少污染、消除傾倒廢物、減少危險化學物質與材料釋放等方式改善水質,將未處理廢水的比例減半,並提高全球水資源回收率與安全再利用率。

6.4 2030年前,大幅提升各個產業的用水效率,確保永續的淡水供應與回收,以解決水資源短缺,並大幅減少面臨缺水問題的人數。

6.5 2030年前,全面實施一體化的水資源管理,包括適時地跨界合作。

6.6 2030年前,保護及恢復與水有關的生態系統,包括山脈、森林、濕地、河流、含水層和湖泊。

6.a 2030年前,擴大對開發中國家的國際合作與能力培養支援,協助其水資源、衛生相關的活動和計畫,包括雨水蓄集、海水淡化、提高用水效率、廢水處理、水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

6.b 支援及強化地方社區參與,以改善水與衛生的管理。

SDGs7可負擔的潔淨能源:確保所有人皆能負擔的起安全、永續與潔淨能源(節能不再是口號)

7.1 2030年前,確保所有人都能取得可負擔、可靠、和現代化的能源服務。

7.2 2030年前,大幅增加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7.3 2030年前,使全球能源效率改善率成長一倍。

7.a 2030年前,加強國際合作,以提升清潔能源研究與技術,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更先進與清潔的石化燃料科技,並促進對能源基礎建設與清潔能源技術的投資。

7.b 2030年前,擴大基礎建設並升級技術,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現代化及永續的能源服務,尤其是最低度開發國家(LDCs)、小島嶼發展中國家(SIDS)和內陸開發中國家(LLDCs)。

SGGs11永續城市與社區:建設包容、安全、有抵禦災害能力和永續的城市與人類住區(如何把防災理念導入居安思危,以及設定風險管理等級與預防措施)

11.1 2030年前,確保所有的人都可獲得適當、安全、可負擔的住宅與基本服務,並改善貧民窟。

11.2 2030年前,為所有人提供安全、可負擔、易於使用及永續的交通運輸系統,改善道路安全,尤其是擴大公共運輸,特別注意弱勢族群、婦女、兒童、身心障礙者及老年人的需求。

11.3 2030年前,提升具包容性、永續的都市化和參與程度,在所有國家落實整合性、永續的人類安住規劃與管理。

11.4 進一步努力保護和捍衛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

11.5 2030年前,大幅減少各種災害的死亡及受影響人數,且減少災害造成的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DP)直接經濟損失,包含與水相關的災害,並著眼於保護窮人與弱勢族群。

11.6 2030年前,減少城市的人均負面環境影響,包括特別注意空氣品質、都市管理與廢棄物管理。

11.7 2030年前,為所有人提供安全、包容、無障礙及綠色的公共空間,尤其是婦女、孩童、老年人以及身心障礙者。

11.a 透過加強國家和區域發展規劃,促進城市、郊區與農村地區之間,經濟、社會和環境的正向連結。

11.b 2020年前,根據「仙台減災綱領2015-2030(Sendai Framework for Disaster Risk Reduction 2015-2030)」實施各層級的災害風險管理,採取採取包容、資源效率、移民、減緩及適應氣候變遷、提高災害韌性的發展政策和計畫,大幅增加城市與住宅的數量。

11.c 透過財務和技術援助支援,協助最低度開發國家(LDCs)善用當地建材興建永續且具災害韌性的建築物。

SDGs12負責任的生產與消費:採用永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如何運用綠色設計到綠色消費的循環經濟)

12.1 由已開發國家帶頭,動員所有國家執行「永續消費與生產十年計畫架構(10YEP)」,並考量開發中國家的發展和能力。

12.2 2030年前,實現自然資源的永續管理以及高效使用。

12.3 2030年前,將零售和消費者方面的全球人均糧食浪費減半,並減少生產與供應鏈上的糧食損失,包括收割後損失。

12.4 2020年前,根據國際協議的框架,在化學品與廢棄物的生命週期中,以對環境無害的方式妥善管理,並大幅減少其排入大氣、滲漏至水和土壤中的機率,降低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負面影響。

12.5 2030年前,透過預防、減量、回收和再利用,大幅減少廢棄物產生。

12.6 鼓勵企業採用永續作法,特別是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並將永續發展資訊融入公司營運計畫中。

12.7 依據國家政策和優先事項,推動永續性的公共採購流程。

12.8 2030年前,確保各地人民都能具有永續發展的相關資訊和意識,以及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生活模式。

12.a 支援開發中國家強化科學與科技能力,協助他們邁向永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

12.b 制定及實施政策,監測永續發展對於創造就業機會、促進地方文化與產品的永續觀光的影響。

12.c 依據各國情況消除市場扭曲,改革易造成浪費的低效化石燃料補助包括透過改變課稅結構、逐步廢除有害的補助,以反映其對環境的影響;在改革過程中考慮開發中國家的需求,盡量減少對其發展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以保護窮人和受衝擊的群體。

SDGs13氣候行動:採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遷及其影響(一個地球該如何保護,多元參考與教育地球人的意識提升)

13.1 強化各國對氣候變遷浩劫、自然災害的抵禦和適應能力。

13.2 將氣候變遷因應措施納入國家政策、策略和規劃當中。

13.3 針對氣候變遷的減緩、調適、減輕衝擊和及早預警,加強教育和意識提升,提升機構與人員能力。

13.a 履行已開發國家方簽署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當中的承諾,2020年前,每年從各來源募得一千億美元,針對開發中國家需求,進行有意義且透明的減災行動,並盡快讓綠色氣候基金資本化以全盤運作。

13.b 在LDCs、SIDS提出有效機制,提高其能力進行有效的氣候變遷規劃與管理,包括聚焦於婦女、青年、在地與邊緣化社區。*確認《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是商議全球氣候變遷應對時,國際間、政府間主要的論壇。

SDGs14保育海洋生態:保護和永續利用海洋環境和海洋資源促進永續發展(海洋資源的永續與污染控制及替代)

14.1 2025年前,預防及大幅減少各類型的海洋污染,尤其來自陸上活動,包括海洋廢棄物和營養物污染。

14.2 2020年前,永續管理及保護海洋和海岸生態系統,避免產生重大負面影響,包括加強海洋恢復力,並採取復原行動,使海洋保持健康、物產豐饒。

14.3 減緩並改善海洋酸化的影響,包括透過在各層級加強科學合作。

14.4 2020年前,有效規範捕撈活動,終結過度漁撈和非法、未通報、未受管制(IUU)和破壞性捕撈,並實施科學管理計畫,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魚群數量,至少到達依物種特性,可產生最大永續產量的水準。

14.5 2020年前,依各國和國際法規,並基於現有的最佳科學資訊,保護至少10%的沿海與海洋區域。

14.6 2020前,禁止導致產能過剩和過度捕撈的漁業補助,取消助長IUU漁撈的補貼,並避免再制定新的相關補助。同時承認世界貿易組織漁業補助談判協定中,須包含對於開發中國家和最低度開發國家(LDCs)合理、有效的特殊及差別待遇。

14.7 2030年前,提高海洋資源永續使用對小島嶼發展中國家(SIDS)與LDCs的經濟效益,包括透過永續管理漁撈業、水產養殖業與觀光業。

14.a 加強科學知識、發展研究能力、轉移海洋技術,並考慮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Oceanographic Commission)制定的海洋科技轉讓之標準與原則,改善海洋健康,促進海洋生物多樣性對開發中國家發展的貢獻,特別是對於SIDS和LDCs。

14.b 提供小規模人工漁撈業者取得海洋資源與進入市場的管道。

14.c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CLOS)》針對海洋及海洋資源保育和永續利用提出的合法框架,制定國際法規落實保育和永續利用海洋資源,如同《我們希望的未來(The Future We Want)》第158段所述。

SDGs15保育陸域生態:保護、恢復和促進陸域生態系統永續利用(陸地資源同樣與海洋資源也是需要靠管制與替代)

15.1 2020年前,根據國際協議的義務,確保陸地與內陸淡水生態系統及其功能運作,獲得保護、復原和永續利用,尤其是森林、濕地、山脈和旱地。

15.2 2020年前,促進落實各式森林的永續管理,終止毀林、恢復退化森林,以及大幅增加全球造林和再造林。

15.3 2030年前,對抗沙漠化、恢復退化的土地與土壤,包括受到沙漠化、乾旱及洪水影響的土地,致力實現沒有土地破壞的世界。

15.4 2030年前,確保山區生態系統的保育,包括其生物多樣性,以加強其對永續發展提供至關重要的益處。

15.5 採取緊急且大規模的行動,減少自然棲息地的破壞,以及遏止生物多樣性喪失,並在2020年前,保護及預防瀕危物種滅絕。

15.6 根據國際共識,確保公平公正地分享使用基因資源創造的利益,並促進獲取基因資源的適當管道。

15.7 採取緊急行動,終結盜採、盜獵與非法走私受保護物種,並處理非法野生動植物產品的供需問題。

15.8 2020年前,採取措施防止外來物種入侵,大幅減少其對土地、水域生態系統的影響,並控制或根除須優先處理的物種。

15.9 2020年前,將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價值,納入國家與地方的規劃、發展流程、脫貧策略和帳目規劃中。

15.a 由種來源動員並大幅擴張財源,以保護及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

15.b 動員來自各地方、各層級的大量資源,資助永續森林管理,並給予開發中國家誘因推動森林管理,包括保護與造林。

15.c 加強全球支持,努力打擊盜採、盜獵和販運受保護物,包括增加地方社區追求永續性生計機會的能力。

By levi hsu

在職場翻滾幾十載,在職安、環保、生產循環、品質管制、資材開不完的產銷、工程做不完的報告、人事勾心鬥角、業務殺紅眼的搶單,看過世態與感受,到頭來風險管理要學好,如何避險就成為我在職場不二法門,創造永續經營的獨門絕活。Environmental Initiatives – Sustainability in deep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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